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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钱塘:一执法案例获得全市“十佳”

作者:小编 时间:2025-09-30 20:03:02 点击:

  近日,由杭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《杭州市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典型案例》已正式公布。杭州市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报送的“某餐饮店未经许可擅自营业不予行政处罚案”成功入选,成为消防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示范样本,为消防队伍执法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“钱塘方案”。

  2024年7月,杭州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现场检查中发现,某餐饮店作为公众聚集场所,在未取得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的情况下擅自营业。执法人员现场制发《消防监督检查记录》《轻微违法行为告诫承诺书》,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。执法结束后,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指导,并开通快速审批通道,助力商户高效完成合规整改。

  次日,当事人通过“告知承诺制”申请开业并取得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。经执法人员复查,确认当事人的经营行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。

  餐饮店的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五条第四款,构成“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,擅自投入使用、营业”的行为,依据该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,应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。

  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经立案调查并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后认定,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、已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《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一)》第一项规定的“轻微免罚”情形,决定不予行政处罚(免罚金额为3万元)。

  涉事单位系个体工商户,抗风险能力较弱,执法部门在发现违法行为后,采取“教育指导+限期整改”的柔性执法方式,具有典型意义。一是精准适用“轻微免罚”规则,体现执法温度与尺度。执法机关严格把握“违法行为轻微、及时改正、无危害后果”核心要件,依法不予处罚,有效减轻了小微主体的负担,彰显了“过罚相当”原则。二是创新“告知承诺制+指导”模式,提升执法效能。通过《告诫承诺书》明确整改要求,同步提供专业指导,辅以“告知承诺制”快速审批通道,助力个体工商户次日即完成整改、合法经营,实现了守牢安全底线与提升执法效率的统一。三是构建“查、导、改、免”闭环,树立服务型执法典范。本案形成“发现违法一责令整改一专业指导一快速审批一复查确认一依法免罚”的全链条柔性执法模式,既维护法律权威,又彰显执法温度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、推动“预防为主、惩教结合”的消防监管转型提供了实践样本。

  “无事不扰、有求必应”是杭州营商环境的“金名片”。近年来,杭州消防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,对轻微、初次违法行为建立“容错”机制,发布并拓展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、不予行政强制、首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等“柔性执法清单”,广泛运用提醒教育、劝导示范、警示告诫、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,将服务理念深度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,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。